各有关单位:
根据中共江汉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汉英才专项集中申报相关通知精神,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会计行业战略人才后备力量培养,现就开展2023年度江汉英才(会计领域人才)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辖区内重点企业分管财务工作负责人、总会计师、财务总监、财务部门负责人;辖区内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与审计、税务、企业咨询等业务负责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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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申报条件
(一)
基本条件
1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祖国,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诚实守信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业务能力。
2.具有中国国籍,全职在江汉区工作5年以上,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。
3.具有国内外认可的财经类执业证书,包括CPA、ACCA、CMA、CIA、CISA、CTA等。
4.具备企业家精神,坚持求真务实,恪守学术操守和职业道德,学风正派,诚实守信。
5.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,在引领创新、改革攻坚、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。
6.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知名度、影响力,能发挥一定的行业引领和带动作用,具备成长为行业领域领军人才的潜力。
(二)
推荐条件
1.精通理财、熟悉国家财经法规和国际惯例,在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,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,为企业做大、做强,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作出过重要贡献。
2.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复合型知识结构,熟悉国内外会计行业规则,在企业战略经营和管理决策,解决复杂经济业务问题等方面提供决策咨询取得较好成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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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申报评审程序
(一)
推荐申报
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确定推荐人选,填写《“江汉英才(会计领域人才)”》申报书,连同佐证材料一并报送江汉区财政局会计科。
每位申报人员只能申报一类专项计划,不得重复申报、多头申报。已获得区级及以上政府津贴人才或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,已入选国家、部省、市级人才项目或江汉区战略科技、产业领军等同类人才项目的人才,原则上不再申报。
(二)
评审
区财政局组织对申报人申报资料进行审阅,按照人选资格条件和评审标准,综合评判后形成《评审报告》《差额建议人选名单》,经局党组会审议后,报区委人才办研究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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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申报时限及要求
(一)
申报时限
2023年12月15日截止。
(二)
申报资料要求
单位和申报人员应认真阅读《“江汉英才(会计领域人才)”申报书》中的“填写说明”,严格按要求填写。申报书请用A4纸双面打印,与附件一同胶装成册。提交的申报材料册一式3份,并提供word和PDF扫描电子文本各一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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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培养支持政策
1.区委人才办为入选人才颁发证书,并将入选人才纳入区级人才服务范围。
2.对江汉英才会计领域入选人才给予5万元资金资助,分两年拨付至人才“江汉人才卡”账户,第一年拨付2万元,第二年拨付3万元,资助资金主要用于人才工作和生活补贴、专题研究、学术交流等。资助资金按照税收相关政策需缴纳个人所得税,涉税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。
3.优先推荐江汉英才(会计领域人才)申报国家、省、市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和重大基础研究计划、重大成果转化、优势学科建设等项目。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入选人才担任党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及参评劳动模范。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研修学习。
4.依据人才类别,按照相关文件,分类提供出入境签证、交通出行、子女入学、优诊优疗、人才奖励、人才安居等配套服务。
5.入选江汉英才(会计领域人才)在承诺服务年限内离职并离开江汉工作,终止人才资格及待遇;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、触犯国家法律法规、违反职业道德或行为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,取消人才资格及待遇,由区财政局和用人单位根据其服务期限,商定财政资助资金退回额度,并督促其按拨付路径退回国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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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江汉区财政局会计科 梁涛
联系电话:027-85792353
电子邮箱:409301317@qq.com
战略科技人才、产业领军人才、优秀青年人才、江汉工匠申报请参考一图看懂2023年度江汉英才专项集中举荐申报公告